药品安全与个人卫生用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肃北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聚焦民生关切,持续加强对药品零售与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以实际行动守护好百姓的“药瓶子”和日常健康防护线。
一、聚焦重点领域,主动摸排线索
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深入县域内的药店、超市、母婴店等经营场所,针对常用药品、婴幼儿用品、妇女卫生用品、消毒产品等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检查经营资质是否齐全、产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销售过期或假冒伪劣产品、药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广告宣传是否真实合法等环节。通过走访调查、现场查验、询问从业人员等方式,主动发现可能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
二、依法履职,精准提出检察建议
对于调查中发现的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未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区域产品分类不规范、个别产品临近过期未及时下架等问题,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及时进行证据固定与分析评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问题商家限期整改,并加强对辖区内相关行业的常态化巡查与普法宣传,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
三、推动协同共治,形成保护合力
检察院注重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方式,凝聚监管共识,形成工作合力。督促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整改到位。对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考虑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司法刚性捍卫公共利益。通过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进社区活动等形式,提升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监督成效
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把药品及个人卫生用品安全作为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之一,完善“常态化监督+专项督查”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宽线索来源,鼓励群众举报。定期对整改效果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通过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用药安全、用妆安全,让公益诉讼成为守护百姓健康生活的一把坚实“保护伞”,为平安肃北、健康肃北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百姓的“药瓶子”和日常卫生用品虽小,却关乎健康大事。肃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这把“利剑”,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市场秩序,有效消除了潜在的健康安全隐患,彰显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担当,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